转自:金融界
本文源自:财联社
融券新规发布后,有观点认为,尚未了结的限售股出借且未融券卖出的部分股份,会因在还券过程中加速卖出,进而形成抛压并影响市场;或者借此时间窗“高抛低吸”。
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,“尚未了结的限售股融券卖出引发大跌”说法不成立。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:
首先,尚未了结的限售股出借股份总体规模较小,市场影响有限,截至1月29日收盘,合计余额40余亿,出借余额中60%已用于融券卖出,剩余券源规模较小,按照一天全部卖出的极端情况测算,仅占A股成交额的0.2%,对市场影响微弱,不可能造成股价大幅下跌; 其次,存量限售股出借余额结构较为分散。统计数据显示,存续的限售股出借股份涉及数十家证券公司借入主体,具体到下游的融券客数就更为分散,分布在189只股票,占个股流通股本中位数0.49%,最高一只仅5.3%,这意味着对市场影响有限。
此外,根据融资融券相关规则规定,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,能有效防范融券卖出快速打压股价、引发个券价格大幅下跌。
值得注意的是,1月29日(周一)融券卖出金额没有放量。以跌幅较大的深市为例,融券卖出金额28.5亿元,与今年以来日均25亿元基本持平;此外,有战投限售股的主要为最近两年上市的新股,对指数影响较小。